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10-21 16:03

 类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696号

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函


贺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价值医疗”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委将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和《榆林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初稿)》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将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改革,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完善绩效考核,规范医院收支运行,及时总结推广医院人性化、精细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使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从业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更能体现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体现医务人员劳动技术价值。

  “十四五”时期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探索采用聘用、坐诊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委托、对口支援等柔性引才办法,不受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工资总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按照市县分层确定急需紧缺专业目录,按需引进人才。创新编制管理方式,设立医疗卫生系统人才编制周转池,探索编制备案制。支持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参与“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培养引进国务院特贴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等,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学科带头人和行业领军人才。强化基层人才的招聘录用,继续实施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每年不少于100名,聘用人员要优先用于乡镇卫生院。完善人才评价发展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符合卫生健康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推行以实有在岗人员为基数核定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岗位数,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按照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通过进一步优化薪酬待遇保障,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绩效工资的水平控制在同地区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领军和骨干人才薪酬达到市内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左右。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探索推进“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细化落实“两个允许”,切实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发展空间等,体现“价值医疗”理念,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