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10-21 16:06

类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588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军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时代加强公立医院感染科能力建设的建议》(第6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打响以来,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行业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精神,为保障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防控“主力军”和“领头羊”,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至关之重的作用,但也暴露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不规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与处置能力不足等短板和弱项。对此,我市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我市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县级公立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能力建设。

  一是财政专项支持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区和传染病区改造。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我市7520万元专项用于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和感染性疾病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对需要改造的7个县级公立医院予以重点支持,大大弥补了县级医院疫情防控硬件和设施短板。截止目前,全市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19个,有效提升医疗机构疫情应对和防控能力。

  二是成立市级感控指导团队,包片指导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我市建立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年度专家评估、每月抽查、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四项机制”,从严压实防控责任,健全感控专家团队分片包抓制度,成立7个包抓小组,对全市17个新冠肺炎定点医院进行分片包抓,专门负责定点医院年度评估、专项抽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四项机制”制度化。

三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院感巡查、督查。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实施每日院内自查、每周院间互查、每月院感质控中心督查的三级院感巡查制度,由市院感质控中心联合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院感风险及漏洞,并积极推进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新冠肺炎知识培训。在各级医疗机构常规培训的基础上,我市依托“榆林市疫情常态化管理培训平台”和“掌上华医”APP,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直全员培训考核,所有人员实行两轮培训两轮考核制,使所有医务人员真正掌握必备的传染病发现、报告、监测、救治及个人防护等知识和技能,未参加学习者不得通过当年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双考核合格者取得“榆林市医务人员疫情常态化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从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需要继续按照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体系建设要求,强化市、县级医院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建设,尤其要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和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县级公立医院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城墙”。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