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告

发布日期:2021-10-22 07:28

榆联防办通告〔2021〕14号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省应对办《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凡10月1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酒泉、张掖、兰州,内蒙古阿拉善盟,宁夏银川、吴忠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从上述地区返回已超过14天的人员,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健康监测。

    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对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榆返榆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

    三、“两站一场”要在旅客抵榆时,严格履行查验责任;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榆返榆人员,要在“两站一场”进行采样检测。各县市区要在入榆高速公路收费站、省际公路口由交通、交警、卫生健康部门启动查验甘肃、内蒙古、宁夏等重点区域来榆返榆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一律采取劝返或就地进行核酸采样的措施。上述人员采样后必须直达目的地,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外出,不按要求执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县市区要完善“三级包保”和“五包一”制度,夯实包抓干部和工作队防控责任,做好近期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榆返榆人员的主动摸排,特别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来榆返榆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

    五、各景区景点、文化旅游场所和酒店、宾馆、旅店、民宿、洗浴等留宿场所要严格查验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榆返榆人员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景区景点、不得入住;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证明,由查验人员询问、登记近14天个人行程信息。各景区景点要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近期,全市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制订疫情防控预案,一律报县级联防办审批。经审批同意举办的活动,要落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防控措施。活动举办期间,每2天对相关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增加对酒店、会场、车辆等环境样本的采集检测频次。近14天有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份旅居史或涉及确诊病例相关密接人员以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活动。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