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0-22 08:52

  别:A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654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67提案答复的函


刘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搞好老龄事业”的建议》(第267号)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关注,对您的这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我们深表敬意。现结合我办职能答复如下:

老龄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和全新要求,深入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加快发展老龄健康事业,全方位、全周期推进老龄健康服务,全力推进“健康榆林·老年健康行动”,努力把榆林建成具有全省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市。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我市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思想未备”问题突出,养老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理念滞后,缺乏积极应对新视角。要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破除认识误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起思想和行动的强大合力。要把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观纳入所有公共政策,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全过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质是全社会各个系统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新常态的过程,关键是政策法规的调整完善,而且是积极应对的全新视角。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国家和全社会的宝贵财富,激发他们的活力,发挥他们的丰富经验和丰沛能量为我市社会发展服务。市老龄办自机构改革设在我委以来,充分发挥协调议作用,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助老爱老模范评选等活动,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今年以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及健康养老企业为主体,组织老专家、老教授、退休医务工作者等志愿者参与,深入基层社区,为广大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的志愿活动,开展“银龄行动”百场讲座、百场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老年人健康的浓厚氛围。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和《关于建立完善陕西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陕卫老龄发〔202041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协作,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新时代老龄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下一步,我委将忠实履行市老龄办职责,充分发挥市老龄办协调议事功能,调整完善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编制符合榆林市实际的“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方案,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市60万老年人服务,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8

(联系人:宋耀宏    389397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