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0-22 09:17

  别:B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651

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37提案答复的函

李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位一体”养老模式的建议》(第2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关注,对您高度的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意识,我们深表敬意;对榆林高新医院这种敢于担当、勇于探索的高度社会责任感,我们表示由衷的敬佩,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高新医院积极践行“顺应形势求生存,突出特色谋发展,立足医疗作公益,党建引领出成果”的建院方针,坚守“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初心使命,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2016年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2019年被列入省级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2020年被评为省级医养结合品牌企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省市卫健部门的支持。这创造性提出集医养结合、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是顺应时代需求而动,创新医养结合服务集大成者,我委将大力支持,待经验成熟在全市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我市常住人口3624750人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4188人,占比达到16.39%,较2010年上升5.71个百分点,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低于全国(18.7%)和全省(19.2%)老龄化水平,居全省第8位。我市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3266人,占比11.13%,较2010年上升3.73个百分点。关于老龄化社会,一般来说国际上通常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那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从2000年左右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将会无可避免的进入到深度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需求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826个,总建筑面积超过183万平方米,总固定资产43.5亿元,有床位2.18万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6.37张,在岗职工总数达36743人,卫生技术人员数29207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67人,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15分钟医疗圈”基本形成;全市共建成公办养老机构32所,民办养老机构47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660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2所,2020年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600所、日间照料中心40所,预计到“十三五”末覆盖率分别可达到76.2%、46.7%,全市共建成养老床位2.3万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基本达到40张,不断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0个,其中“医办养”15个(含养老未备案1个)、“养办医”3个、嵌入式2个,纳入医保定点机构16个,医养结合工作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争取省级资金120万元,扶持榆林高新医院、佳县优抚医院、神木惠民医院、府谷天化老年护理院建设为省级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荐的榆林高新医院、横山永康医分别被评为省级第一批、第二批医养结合品牌企业,省级奖励资金40万元;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的要求,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9个,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向基层延伸。

二、政策体系建设情况

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5〕16号);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8〕13号),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8〕96号),基本明确了以市政府为主导,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牵头,市级各部密切配合,各县区区、市级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框架;2020年,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013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发展目标要求;20219月市卫健委联合市发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榆林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将医养结合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考评指标。2018年,榆林市民政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区域敬老院乡镇卫生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村卫生室医养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18〕101号);20195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医疗卫生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榆政卫健发〔2019〕115号),2019年,在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医医院、高新医院、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到2022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总养老床位数达40%以上。具有榆林特色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圈基本形成,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按照中、省相关部门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和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市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我委2019年联合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精简审批流程、落实扶持政策、加强指导监管等工作,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开展医养结合。

下一步,我委将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根据全市医疗服务资源功能定位,逐步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建设,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等接续性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开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医养结合机构。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建设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逐步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探索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项目,开展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慢病随访、用药指导等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向乡村发展。加大培养,破解人才短缺困局。护理人才短缺是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的一大“瓶颈”。要切实加强专业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护工队伍的培养。依托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资源,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积极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能培训,为各类养老服构提供专业护理人才保障。二是规范从业人员队伍。经过认定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对从事养老服务人员按政府公益性岗位对待,享受公益岗位人员待遇。四是推行志愿服务制度。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志愿者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公益服务。探索“义工银行”、“劳务储蓄”等自助互助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探索建立爱心企业与养老机构挂钩帮扶机制,促进志愿者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8

(联系人:宋耀宏 , 389397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