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10-22 09:40

  别:A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615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65提案的答复函


白雪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建议》(第165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调整医院收入结构,规范用药,减轻患者负担方面

一是市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于2012年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级公立医院于2017年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内所有医疗机构于2020年实行耗材“零差率”销售。二是同步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降低检验检查项目收费标准,提高床位、手术等项目收费标准,逐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机制和监测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督查,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和干预,通过定期考核等方式,逐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降低群众费用负担。

二、加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考核方面

我市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全面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模式。

三、控制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避免乱检查方面

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相关文件要求,遵循“需求适度、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规划审核,有效控制高端设备竞争,避免过度检查行为。

四、加强规范合理收费方面

严格执行医疗收费项目标准,加强与医保部门协作,对于不合理收费、乱收费等行为坚决进行处罚。各医疗机构通过投放自主费用查询机、为住院病人主动发放每日费用清单等方式,增加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乱收费的发生。

五、减少药品、耗材流通环节方面

按照省上医改政策要求,我市全面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购销“两票制”,组建采购联合体开展药品二次带量议价采购,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配送、统一价格,有效减少药品、耗材中间流通环节。

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行为方面

以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行风整治专项活动,成立了市直卫健系统行风整治专班,结合“扫黑除恶”、“平安医院”创建、“文明窗口”创建、“民营医院管理年”、“医院等级评(复)审”等活动,深入开展严查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诱导、胁迫患者或家属使用高价自费药品、自费耗材等行为;严查医疗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的行为;严查实施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严查医务人员作风懒散、漠视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着力解决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七、增加医务人员待遇方面

积极探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争取财政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推行基层医疗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逐步实行医院临聘人员同工同酬,绩效工资向临床一线、高层次人员、技术骨干倾斜。

虽然我们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群众的期望和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要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市内各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能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26

( 联系人:郑伟,电话:189922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