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10-22 09:57

 类  别:B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1698

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71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榆林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解决榆林市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有关问题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榆林市市直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医改成果,取得一定成效,但改革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十四五”时期,我委将根据贵单位的建议结合当前医改实际持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开展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改革,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完善绩效考核,规范医院收支运行,及时总结推广医院人性化、精细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使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从业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好“两个允许”政策,提高医务人员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一、以“一主三副”中心建设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建设以市中心城区为中心、神木、绥德、靖边为副中心的“一主三副”医疗资源布局,积极推动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利用和辐射带动,实现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推进卒中、胸痛和创伤三大中心建设,与院前急救系统形成网络,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二、以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科为重点布局市级医学中心。根据区域内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一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完善市级妇儿、精神卫生、传染病、肿瘤、口腔等专科医院建设,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市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对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引进国内高层次卫生人才和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探索采用聘用、坐诊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委托、对口支援等柔性引才办法,不受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工资总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支持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参与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培养引进国务院特贴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等,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学科带头人和行业领军人才。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绩效工资的水平控制在同地区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领军和骨干人才薪酬达到市内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左右。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