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25 13:22


一、背景依据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癌症等已成为居民主要死因,导致的负担占疾病总负担的70%以上;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易发多发,尘肺等职业健康疾病、精神类疾病等健康危害加大;居民的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低,吸烟、酗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由此诱发一系列健康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百姓健康更加迫切和重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健康榆林建设,全力保障和促进百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健康榆林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市卫健委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了《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在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意见》)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即:总体目标、重大行动、组织实施。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市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030年,健康优先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健康榆林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三)重大行动: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个方面,实施健康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限酒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残疾预防健康行动、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传染病防控行动、地方病防控行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健康保障完善行动等17项行动。

(四)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由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榆林行动,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榆林行动(2020-2030年)》,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导各县区编制实施具体行动方案。(2)健全工作体系。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监测评估组和宣传引导组。健康榆林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健康榆林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要组建相应工作机构,保障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3)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绩效评价情况,为健康榆林建设各专项行动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各专项行动得到有效落实。(4)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营造“健康榆林、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5)将健康榆林行动纳入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健康榆林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开展考核,并作为各县市区、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相关链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