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6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07:31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省内和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加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和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有以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要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

    二、“两站一场”、高速公路出口和普通公路省界出入口查验点要严格查验来榆返榆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外省以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的来榆返榆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者就地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三、高速公路出口和普通公路省界出入口查验点要恢复对陕籍车辆的查验,运煤车辆及人员继续由涉煤企业负责逐一终端查验,不得漏查。

    四、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动态,近期非必要不出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榆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或所在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五、即日起全市原则上不得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演出等聚集性活动(不超50人),确需举办时,要压缩规模,提前向属地联防办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举办,并由举办方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举办宴会前向属地联防办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对以上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