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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专栏

省卫生健康委提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对自己及家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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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23645主题分类:通知公告来源:省卫健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2-11 13:36:48浏览次数:2744

    根据中省专家分析,截止2022年1月13日24 时陕西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66例中,接种疫苗1834人、未接种疫苗232人;危重症病例46例,其中接种疫苗20例、未接种疫苗26例。分析发现,接种疫苗病例中出现危重症病例占比1.09%,未接种疫苗病例中出现危重症病例占比11.21%,未接种疫苗出现危重症风险较接种疫苗高10倍以上,充分说明疫苗接种对于预防危重症病例有效。

    在此,省卫生健康委提示: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国内多个省份出现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获得相应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每个人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都应该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

    目前,按照国家部署,陕西3岁以上人群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完成基础针次(灭活和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后,可以接种加强剂次。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尤其是3-11岁及60岁以上易感人群,建议尽早接种疫苗,满足加强免疫条件的建议按通知尽早接种加强剂次。

为继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保障安全接种的前提下加快接种工作进度,并保障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有序进行,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接种单位要在正常开展儿童常规免疫工作的同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开展重点人群及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及时补充人员,进行梯队轮转保证接种门诊工作开展。

     为避免在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群众拥堵问题,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地各接种单位要通过各类微信小程序、在线预约平台等,坚持实行网络分时段预约,发挥数字化信息平台作用,开发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预约渠道,提供新冠疫苗线上预约服务,杜绝人员拥挤密集发生。同时要保障不便于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开通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需求。

     受种者或监护人在接种前应当充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携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现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禁忌症核查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接满足接种条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时需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回家后应注意观察健康状况,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近日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与其他疫苗接种,需间隔14天以上,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3-11岁人群接种时需家长全程陪同,并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监护人接种当天需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对全程免疫为两或三剂次程序的疫苗,未全程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未完成剂次,无需按照免疫程序重新开始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省卫生健康委再次呼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自身、对家人的安全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