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卫生健康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16:16

 

委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委属各单位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终考核定于 2022 2 21 日至2022 222 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安排。

二、考核内容

(一)目标责任考核

年终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各占50%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

1.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全面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情况;重点考核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和完成中心工作的情况和实际成效;注重考核各级党委(支部)领导班子抓党的建设工作实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

2.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情况。包括: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重点考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注重考核党委书记的工作实绩,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成效,考核领导班子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应当加大抓党建工作和党风行政建设的权重。

三、考核职责及评分方式

由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指标进行考核评分。

(一)考核职责

考核组负责考核的内容为:委属单位共性指标、个性指标。

(二)评分方式

由考核组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各档次的评定标准为:

优秀:工作进度、质量完成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获得上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或上级主要领导书面肯定,或典型经验做法在省级以上范围推广。

良好:工作进度、质量完成较好,有较大突破和创新。

一般:工作进度、质量基本达到市卫健委要求。

较差:工作进度、质量没有达到市卫健委要求。

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等次评定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干部总人数的25%。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正职可评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程序

年终考核按照自查总结、对标测评、个别谈话、考察核实和分析评价的程序进行。

(一)自查总结

委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标报告;委属单位领导干部形成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标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包括: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2.领导班子工作情况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包括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廉洁自律、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3.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一般不超过1000)。包括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廉洁自律、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二)对标测评

1.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由市卫健委人事科确定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参加考核。

2.召开对标大会。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市卫健委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作对标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实行书面述职。

参会范围:全体正式人员(医院参会人员一般为科室负责人以上人员)。被考核单位的雇用、聘用、借调、借用人员不参加民主测评,到会人数应不少于规定人数的2/3

(三)个别谈话

考核组通过一对一谈话的方式,核实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听取干部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荐优秀领导班子成员。

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有意见分歧的问题,考核组可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四)考察核实

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所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五)分析评价

各考核组重点围绕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所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评分结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本组所有被考核单位的加分、减分、否决指标等情况(见附件4),形成考核综合分析报告并提出评价意见(一般不超过3500)

五、等次评定

由市卫健委人事科汇总各类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市卫健委党组审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

(二)各考核组要分工明确,夯实责任,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打分,确保客观公正。

(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考核纪律,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风清气正,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于20222 24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向委党组汇报,考核资料交委机关人事科。

附件:

1. 2021年度委属单位重点任务考核表

2. 2021年度委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加分、减分、否决指标清单

3.考核分组安排

 

  附件1:2021年度委属单位重点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2: 2021年度委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加分、减分、否决指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