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8:44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555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26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东林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的提案”已收悉,

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根植于广大农村的基层卫生工作者,是医疗卫生队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乡村医生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权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村级卫生工作,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方面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让乡村医生有地方治病。

2017年以来,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集中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问题,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的能力建设》(榆政卫计发【2017】465号)文件,市财政每年投资22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建成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奖补5万元,大大推进了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2098个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四室分离、人员配备、医疗设施配置均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

二、建立村医多渠道补偿机制,让乡村医生增加收入。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我市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逐年增加,目前人均每年补助14000元左右。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目前,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70元,我委要求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交由乡村医生完成,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三是实施一般诊疗费项目补助。按照每诊疗人次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由医保资金和个人分担。四是发放村医驻村补贴补助。我市出台落实村医驻村补贴文件,对全市在岗村医从2022年1月份开始参照村“两委”副职标准发放村医驻村补贴以提高村医待遇,最高榆阳区每月1800元。五是其他补助收入。对于协助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其他工作的乡医,按照相应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三、解决后顾之忧,让乡村医生安心退出。

我委出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榆政卫健函〔2020〕215号)明确规定有被取消乡村医生资格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村医应退出工作岗位。对60周岁以上退出村医,在新农保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按每工龄年每月补助4元的标准发放养老补助。2013年,省上制定乡村医生工龄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同步同比例提高乡村医生工龄补贴标准。2021年,我委联合人设、财政部门联合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工龄补助标准的通知》,实现了补助标准九连涨,达到每工龄年每月7.7元。

四、加快人才培养,注入乡村医生队伍新鲜血液。

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 (陕卫基层函【2020】506号),下发《关于2022年度补充乡村医生工作的通知》(榆政卫健函〔2022〕104号),招录26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临应届毕业生和41名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稳定和优化了村医队伍,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但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乡村医生总量持续减少、村医队伍青黄不接、业务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等问题仍十分严峻,您们的建议精准地反映了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中呈现出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步就如何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的合理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争取完善村医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办法将村卫生室新进的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质的在岗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岗位管理,增强村卫生室对适宜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完善村医培养培训机制。指导各地制定系统的村医培训机制,增强村医培训适宜性;探索免费培养的大专学历村医,与省内医学院校合作择优招录当地高中生通过高考自愿报名,以协议形式承诺毕业后回农村工作。三是逐步提高村医待遇。积极争取政策,根据物价水平和社平工资增长幅度,提高村医各项待遇补助标准,建立村医待遇逐年增长机制。四是推广建设村卫生室生活用房。进一步深入调研,逐步解决非本地村医的生活起居问题,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让村医安心卫生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韩        联系电话:0912-389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