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06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23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政协陕西省榆林市委员会民进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你们《关于成立榆林市中医药发展局的提案》(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 2017年出台了《中医药法》,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陕西省于2020年也出台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2021年我市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省中医药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榆发(2021)11号),《意见》明确设立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投资10亿元整体高标准迁建市中医医院,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根据市中医院迁建后远景规划及我市中医药工作现状,我委将《榆林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目标。我委积极申请成立榆林市中医药管理局,为今后榆林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关于成立榆林市中医药管理局的请示》已向市编委会请示,待批复中。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申向丽    联系电话:180912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