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06

   别:A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24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榆林市委员会:

感谢贵委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贵委《关于开展全市西医学习中医班培训方面的提案》(第026号)已收悉,经会议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西学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发〔2020〕8号),加快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有效措施,我省中医药管理局于今年年初印发了《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我委已将相关政策下发至各县市区卫健局。《方案》中明确举办西学中培训的单位须同时具备:一是为开设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中医临床专业的高等院校,或可与其联合开展培训的三级中医医院;二是具有三级中医医院作为固定的临床实践单位;三是制定有科学的培训方案;四是具有相应课程的培训师资,其中理论课老师应由开设有中医专业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专职教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为丰富教学经验、较好技术水平的中医临床医师担任;临床指导老师应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中医临床医师担任;五是具有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及教学条件;六是具有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及专职管理人员。同时要求每个培训单位每年最多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不超过60人。根据申报单位必要条件,我市中医医院拟与陕西中医药大学联合申报“西学中”培训单位,目前市中医医院正在与陕西中医药大学对接中,同时筹备培训师资、培训课程、培训方案、教学场地等工作。我委将与省中医药管理局及时沟通对接,摸底全市符合西学中培训条件的人员,待省上开始培训后,组织参加培训。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申向丽    联系电话:180912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