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09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27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胜、王东林、刘斌、李晓燕、高鹄、杜光勇、艾沁、孟江、王畅、戴广斌、白雪洁、黄波、尚海艳、张延平、李云平、薛馨梅、何灵敏、张鹏程、蔡永正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你们《关于加大中医医保投入,加快榆林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05号)已收悉,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和各县市区中医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均已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药三级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已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10所、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县3个(榆阳、府谷、靖边),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2个(榆林市二院、神木市医院),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30%的村卫生室可以开展中医药服务,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榆林市作为中医之乡,老百姓有信中医、爱中医、看中医的优良传统,但是,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还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不能有效落实或落实缓慢,各级财政支持力度不大,医保报付扶持力度不大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扶持中医药的医保报付政策、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报付比例、扩大中医病种报销范围,积极协调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申向丽    联系电话:180912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