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13

 别:A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33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尚海燕、陈向波、王慧源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你们《关于政府提高扶持社会办中医力度的提案》(第124号)收悉,经会议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中医和专科特色医疗机构,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社会办医,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改革、改善办医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明确社会办医床位占比可达20%(含中医医疗机构),我市现有社会办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中医康复医院所、中医特色医院5所。在行政许可、医保定点方面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政策,在职称评定上社会办医可不受岗位限制,在慢病服务和床位补贴等方面暂无奖励和补贴政策。中医诊所已经实施备案制管理。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申向丽     联系电话:180912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