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24

 别:A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44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12号提案的答复函

 

汪欣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胎托幼改革的提案》(第4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国家针对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等突出问题,开始实施全面三孩生育政策。由于群众观念转变、经济、社会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群众生育意愿普遍降低,而孩子无人照看也成为广大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的重要原因。为进一步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已经被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保障幼有所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托育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实践探


索,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市情的托育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125所、托位6474个、每千人口托位数1.8个。现就我市托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高规格统筹。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卫健委主任、政府副秘长为副召集人,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20个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加的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榆林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力推进该项工作。

二是坚持高水平谋划。结合我市实际,在邀请权威专家全程参与考察、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将“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纳入《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到2025年达到每千人口4.6个托位,实现托育服务供需平衡的目标。

三是坚持高标准推动。2021年,我市将“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民生实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建立推进台帐,形成半月一汇报,一月一例会的工作机制。

二、扩大托育供给,激活工作动力

一是加强财政投入。市级财政拨付2021、2022两个年度的普惠托育服务民生实事奖补资金800万元,对40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给予奖补。市财政预算994万元,全额投资榆林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改建项目。我市所辖各县市区也逐步出台普惠托育支持政策。

二是推进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今年全市计划启动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争到2023年实现每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目标。市本级在中心城区市妇幼保健院旧址,改建一所市级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同步改建一所标准化公办民营普惠托育示范园,承担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

三是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建设。制定《榆林市创建省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区实施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创建,市级在安排普惠托育奖补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目前全市共有省级试点托育机构23个,市级试点机构20个。今年全市再增加20个普惠托育试点机构,力争实现“2025年全市三分之一的托育机构得到政府扶持”的目标。

四是多形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招收2岁半至3岁的幼儿;鼓励城市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办托育,为职工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采取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形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子洲、清涧、佳县、吴堡、横山等县区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发展幼儿园延伸办托,收费标准较低,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但大部分县市区还是以发展社会力量开办的托育园所为主。

三、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工作引力

一是建立奖罚考评机制。市上连续3年将“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供给”列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连续两年将该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进一步夯实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了《榆林市普惠托育试点机构验收标准》,对考评不合格的机构坚决不予挂牌;对考评合格的机构,分三个等级进行奖补,调动托育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明确全市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改部门牵头制订全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住建部门在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中,把托儿所与社区综合服务站、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同规划、同安排,与新建住宅小区同验收;逐步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水、电、气、热居民价格。税务部门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教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办托班,并在全省率先明确托幼一体化机构的准入、监管等权责问题。卫健部门的妇幼、疾控、监督单位在养育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托育机构卫生评价等方面严格把关。

三是建立宣传培育机制。开展以“推进托育服务发展,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及线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及科学养育知识。采取现场观摩、调度会典型发言、推广先进经验挖掘各县市区创新做法等措施,激励各托育机构互学互鉴,比学赶超。

四是建立运行监督机制。市政研督查室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和间断性评估工作,推进普惠托育政策落实落地。积极筹备榆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监管。

五是强化人才培养。依托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规划。目前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开设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专业人员100名;该校已申报了以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为主体,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为辅助的“一体两翼”学前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公示已通过。市级举办全市托育园长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虽然,我们在托育服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处在起步阶段,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三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实成为制约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问题。下阶段,我们将按中省市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牵头主管部门责任,凝聚多方力量,加大力度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目标。

感谢您的建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王绍瑛       联系电话:389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