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37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64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重大慢病防控,影像惠及更多百姓的提案》(第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已于2020年启动了全市“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建设,通过搭建覆盖全市所有市、县、乡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整合全市医疗影像资源,形成有索引、能互联、高效率、可追溯的医疗信息大数据,实现行业监管和数据应用;提供“数字影像服务”,推进无胶片化应用、影像检查远程(移动)诊断及检查结果互认共享,为患者提供连续可动态查阅的影像资料,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使全市优质医疗资源纵向发展,让群众就医体验更加便捷,在基层享有优质医疗服务。利用“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群众有实惠、政府得民心”的便民惠民目标。

为此我委先后印发了《榆林市“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榆林市“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建设的通知》和《关于组建榆林市医疗影像云平台专家库的通知》,依托市二院成立全市区域影像中心并组建市级影像专家库。

平台项目目前正在实施当中,为确保该项目稳定可持续运行,根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17年版)现行收费标准,并参照其他省市相关文件内容,我委已向医保部门申请调整明确我市数字影像服务内容及价格,目前正在等待批复。后期,我委将在县区及区域医疗副中心成立区域影像中心,助推全市医疗影像工作迈上新台阶。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