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0-25 09:51

 别:B类

签发人:高怀和

 

榆政卫健函2022〕674号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赵红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疾控人才队伍,细化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的提案》(第171号)已收悉。现针对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按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疾控机构建设新要求,疾控系统也将逐步推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运行机制(即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但疾控机构、人员涉及市、县、镇三级,涉及机构多,人员广,加之财政全额供养,自身没有业务收入,推行绩效分配制度改革难度较大。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先在市妇保院、市中心血站开展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推行疾控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可借鉴的方案。就您提出的“疾控中心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苗冷链管理任务的基础上,扣除必要的成本后,每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冷链管理经费可用于绩效工资”,我委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向省卫健委、市政府请示、建议。

您提案中的建议非常客观和中肯,在此表示感谢。希望诸位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卫生健康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李咪     联系电话:0912-389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