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12 15:45

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榆林印发《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3月20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

《通知》指出,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是榆林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招标计划发布机制的实施,可有效延长市场主体准备时间,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督促招标人科学谋划招标计划,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获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等信息,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为确保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榆林将从三个方面建立招标计划发布保障机制,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按照“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发布工作的便捷度;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科学精准编制招标计划,及时、准确发布招标计划;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日常监管工作,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