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8 10:07
各县市区财政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2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
榆林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