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5 17:0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在全省范围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保障母婴安全,我委制定了《陕西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18日
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