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阳区中医医院等8家县级中医医院等级复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1 09:33

  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评审专家手册(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我委于2023821-910日组织专家对榆阳区、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子洲县、清涧县、米脂县中医医院等8家县级中医医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结论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11日-2023917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向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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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719100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