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3 10:39

 类  别:A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677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嘎代表您好:

您所提出的《关于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陕西省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方案项目内容。

一是2023年全面完成县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二是围绕当地常见病、多发病,重点加强重症医疗资源储备,积极开展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重症等临床重点专科的新技术新业务,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突破薄弱环节,补齐医疗技术短板,不断充实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三是加强医防协同,提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县医院要切实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作用,将协作联动诊疗网络向同级中医、妇幼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延伸。五是围绕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三大中心”和心电诊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的能力提升,以填平补齐为原则,重点加强县医院和重点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设备、信息共享平台等建设。六是我市神木、府谷、靖边、定边、清涧、子洲县医院已纳入国家“千县工程”县医院名单,全面提高县医院管理水平和学科能力。

(二)项目资金分配。

   1.支持榆林市8个已脱贫县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每个县200万元。
   2.2022年陕西省县医院服务能力评估结果排名提升,国家给予52万元绩效奖励已分配给清涧县人民医院、子州县人民医院各26万元。

二、疫情防控工作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市县分级管理原则,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患者救治垫资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应由县级财政解决,据了解,上述各项补助大部分县区已解决。

三、解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问题情况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援鄂一线合同制医护人员定向招聘工作的通知》(榆政人社函 [2020]130),援鄂一线合同制医护人员王慧慧等九名同志由分别被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定向招聘。其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暂无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支持,我委将积极协调对接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探讨相关政策。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