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7 09:54

 类  别:B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624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农工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提升医务人员待遇的提案》(第62号)建议收悉,针对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聚焦公立医院生存现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一是着力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市财政安排2.8亿解决市直5家公立医院职工养老统筹欠缴问题。针对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历史基建负债11.26亿,我委正在联合市财政局加快出台债务化解方案,着力化解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减轻医院负担。二是建立了完善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机制。成立医疗物资保障专班,出台加强涉疫药品保供工作的意见和涉疫药品保供企业补贴办法,实行药店、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体系“三条线”并进采购,“四类药品”储备充足、供应稳定。并完善了供需对接机制,加强医疗物资供应,确保基层一线药品供应充足、医疗设备运转良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全年举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14场次,全媒宣传累计刊播发布宣传报道稿件4800多条(篇),抗疫短视频400条,《同心战》系列原创短视频三部曲总播放量超6472万,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致敬平凡而又闪耀的你们》等6部作品在首届陕西卫生健康短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奖,榆林市卫健委获评优秀组织单位。开辟聚焦二十大” “新春走基层等专栏,对全市范围内涌现出的先进医务工作者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一线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榜样的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两个允许”,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委与市人社财政医保部门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优绩优酬、多劳多得,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管理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绩效分配方案。

四、落实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一是在20221113日至2022128日榆阳区疫情期间,由省级各相关单位、各兄弟市、各县区支援我市榆阳区一线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按照300/天的标准,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共计19871100元,现已陆续发放到位。二是在2022127日至2023331日,对参与过渡期新冠病毒医疗救治医务人员按照一线临床科室300/天、辅助科室200/天,合计向省卫健委申请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亿,目前已拨付3240万,已全部发放到位。三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工作任务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为了更好的保护医务工作人员的休息休养权利,我们将配合市总工会、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参照周边地市做法,尽快探讨建立我市医务人员疗养休养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咪    联系电话:0912-389165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