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7 16:27

 类  别:B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591

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3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

感谢贵委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贵委《关于规范我市中药材种植标准的提案》(第08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整体上,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自然环境、土质、种质等资源优势明显,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已达到47.4万亩,发展潜力巨大。中药材品种品质优良,特别是子洲黄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20185月入选“陕西十大秦药”名录。但是,我市中药材产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明确,扶持政策不多,种植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种植企业比较分散、规模不大,龙头企业不多,中成药生产企业仅1家。针对这些情况,今后我们将充分利用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平台,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协调明确中药材产业发展主责部门,出台《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中药材科学种植科研平台,加强中药材种植科研扶持力度,建立榆林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栽培技术标准,加快建立完善的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打造“子洲黄芪”等道地药材品牌,提升我市中药材品质与品牌,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和在线交易平台,引导中药材产业链全面发展。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1

(联系人:白鑫            电话:1899222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