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8 15:48

 类  别:B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622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县级综合医院扩编提薪的提案》(第161号)建议收悉,针对您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力度。一是积极落实省政府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计划,截止2023年各基层用人单位累计招聘医学本科生1566人,这些新增技术力量已全部充实到基层医疗单位。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发改委《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从2010年起,连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基层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回到生源所在地县工作,这是国家鼓励贫困地区高中毕业生报考医学专业的重要举措。三是按照《陕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贫困县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78名,这些特岗全科医生均为从业多年的执业医师,真正做到了“即招即用”。四是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医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二、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实行“驼城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在全市选派优秀的专业人才赴国内顶尖医疗机构或国家机关研修1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培养超过100名高层次人才。

三、落实“两个允许”,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委与市人社财政医保部门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优绩优酬、多劳多得,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管理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绩效分配方案。对相同岗位工作的人员实现同工同酬。

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编制调整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就您提出的基层卫生机构编制短缺的问题,我委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向市政府、编制部门请示、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咪    联系电话:0912-389165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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