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9 15:07

  别:B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623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心医护身心健康减轻医护负担的提案》(第256号)建议收悉,针对您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落实“两个允许”,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委与市人社财政医保部门联合印发了《榆林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公立医院按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优绩优酬、多劳多得,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管理人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的绩效分配方案。

二、继续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一是实行“驼城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在全市选派优秀的专业人才赴


国内顶尖医疗机构或国家机关研修1年。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培养超过100名高层次人才。二是按要求开展住院医师规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我市自2011起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18期,累计培训学员1377人。与西安医学院签订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十四五”期间每年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50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0人。

三、落实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一是在20221113日至2022128日榆阳区疫情期间,由省级各相关单位、各兄弟市、各县区支援我市榆阳区一线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按照300/天的标准,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共计19871100元,现已陆续发放到位。二是在2022127日至2023331日,对参与过渡期新冠病毒医疗救治医务人员按照一线临床科室300/天、辅助科室200/天,合计向省卫健委申请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亿,目前已拨付3240万,已全部发放到位。三是每年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进行健康体检,其他医务人员由本单位定期安排体检,让医务人员以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四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医务人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时间长短、危重程度等因素,及时为其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不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


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工作任务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为了更好的保护医务工作人员的休息休养权利,我们将配合市总工会、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参照周边地市做法,尽快探讨建立我市医务人员疗养休养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四、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因医务人员行业特殊性,医务人员的工作与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调研,进一步论证建议的可行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咪    联系电话:0912-3891651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