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9 15:11

类 别:B类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571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案”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形势下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根据您提出建议一:“放宽医疗技术人才招聘条件”

  一是目前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均由市级以上编制、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我委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基层医疗用人相对自主,争取招聘条件倾斜政策。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对接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起草出台《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要求按照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结合常住人口规模,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盘活用好乡镇卫生院编制资源,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完善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做好订单定向公费本科医学生招录培养;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

  二、根据您提出建议二、三:“在项目方面予以支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

  一是开展市级财政以奖代补项目。2017年以来,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集中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问题,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榆政卫计发〔2017〕465号),市财政每年投资22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开展了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三大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业务用房、增加医疗设备等措施,对建成一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奖补30万元,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乡镇国医馆)奖补5万元。现已建成157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84个乡镇卫生院国医馆、699个规范化村卫生室。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今年我委争取中央财政在我市8个已脱贫县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按照每个县区80万元,每个项目20-40万元的补助标准对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创建机构予以资金支持。三是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补助项目。投入市级资金1000万元对县区申报参加活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个机构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四是启动榆林市基层医疗机构救护车项目,省市财政投入1900万元为我市114个基层医疗机构购置救护车119辆,确保我市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辆救护车,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筑牢疫情防控网底。五是健全村级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进一步深入调研,拟对村卫生室发展建设支出和日常运行经费,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确保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中省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全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持续完善并提高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提升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质扩容。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韩 岗     联系电话:0912-389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