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9 15:29

类 别:B类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565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44号提案的答复函 


石福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的提案”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分析的村卫生室及村医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很透彻,提出的办法很有借鉴意义,对提升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有指导性作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是居民健康的“第一守门人”,作为全市卫健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委一直高度重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近几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加强机构建设,让乡村医生有地方治病。2017年以来,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集中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问题,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榆政卫计发〔2017〕465号)文件,市财政每年投资22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建成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奖补5万元,大大推进了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2098个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四室分离、人员配备、医疗设施配置均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二、加快人才培养,注入乡村医生队伍新鲜血液。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的通知》(陕卫基层函〔2020〕506号),下发《关于2023年度补充乡村医生工作的通知》(榆政卫健函〔2023〕177号),统筹村医空缺岗位需求,按照“退一进一”的标准引导高校毕业生及助理执业医师以上人员到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今年已招录10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49名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补充到村卫生室执业,稳定和优化了村医队伍,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提高收入待遇,建立村医多渠道补偿机制。我委积极争取,通过以下几项渠道来提高村医收入待遇。一是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我市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逐年增加,目前人均每年补助14000元左右。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目前,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80元,我委要求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交由乡村医生完成,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三是实施一般诊疗费项目补助。按照每诊疗人次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由医保资金和个人分担。四是发放村医驻村补贴补助。我市出台落实村医驻村补贴文件,对全市在岗村医从2022年1月份开始参照村“两委”副职标准发放村医驻村补贴以提高村医待遇,最高榆阳区每月1800元。五是其他补助收入。对于协助完成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其他工作的村医,按照相应标准,给予一定补助。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村医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起草《榆林市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对骨干全科、临床业务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开展村医全员轮训。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健发〔2023〕181号),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依托华医网线上培训平台和县级卫健部门,对现有2833名村医就基本公卫、基本药物、基本医疗等业务进行培训。通过人才队伍的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市村医队伍的服务水平。但正如您建议中提到的,村卫生室建设投入不足、村医队伍找不到留不住、业务能力与群众需求有差距等问题仍十分严峻,您的建议精准地反映了我市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呈现出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步就如何进一步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的合理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争取完善村医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办法将村卫生室新进的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质的在岗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岗位管理,增强村卫生室对适宜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完善村医培养培训机制。指导各地制定系统的村医培训机制,增强村医培训适宜性;探索免费培养的大专学历村医,与省内医学院校合作择优招录当地高中生通过高考自愿报名,以协议形式承诺毕业后回农村工作。三是逐步提高村医待遇。积极争取政策,根据物价水平和社平工资增长幅度,提高村医各项待遇补助标准,建立村医待遇逐年增长机制。四是健全村级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进一步深入调研,对村卫生室发展建设支出和日常运行经费,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确保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韩 岗     联系电话:0912-389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