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9 15:31
类 别:B类
榆政卫健函〔2023〕639号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史世勤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医疗各质量中心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该意见内容很好,对“健康榆林”建设有着深刻意义,您的建议、办法和要求都客观翔实,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结合您的建议,我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质控中心规划设置。按照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我市将统筹规划质控中心的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合理布局,将分为临床类质控中心、医技类质控中心和管理类质控中心等。
二是建立质控中心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各质控中心的产生机制,建立公开透明、择优设置的制度;建立质控中心退出机制,对质控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和激发质控中心的内生动力。
三是强化质控中心工作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对质控中心开展工作予以政策保障,对挂靠单位为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的支持和保障作出基本要求。
四是规范质控中心运行管理。对质控中心的职责任务、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数据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强调目标导向,在保障质控中心有序合规运行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2-3893400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