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20 10:42
类 别:B类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676号
关于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回复函
尊敬的徐杰委员:
在市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正本复印件、存根联和持证人父母身份证信息等。经我委与市档案馆对接,结合工作实际,将尽快联合市档案馆研究制定并出台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的工作机构、制度和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对归档范围和整理方法以及档案的保管、利用、数字化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出生医学证明》档案齐全、完整、安全、可用。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携手共享优质资源。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张伦, 联系电话:0912-389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