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2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0 10:43

类 别:B类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572号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2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提案”已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形势下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根据您提出建议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我委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子洲县和清涧县被确定为全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定边县被确定为省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运行以来一是就医环境明显改善。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对乡镇卫生院的改造装修,医院整体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就医环境、职工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同时购置完善了医疗设施设备,加强了科室标准化建设及服务范围,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有效促进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乡镇卫生院从仅能开展内科、儿科等常见病的诊治,逐步发展为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门诊、住院病人不断增加,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攀升,满足了乡镇群众的就医需求。三是群众就医得到实惠。各医共体分院启动运行后,当地群众在享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的同时只需承担的一级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报销比例,既免除了城乡之间的奔波,又节省了进城就诊产生的食宿、交通等额外费用,有效缓减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大部分医共体分院启动运行以来,门诊、住院病人成倍增加。特别是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医保报销政策等向医共体的倾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在基层就医能够少花钱、看好病,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促进基层就诊率提升,有效避免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流于形式,分级诊疗体系和双向转诊机制被架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由辖区内县级医院牵头,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让广大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逐步构建起“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二、根据您提出建议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我市主要通过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两个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上,落实省政府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计划、陕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目前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144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大专以上临床、公卫医学类毕业生786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41人,贫困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63人。在人才培养上,一是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18期,累计培训学员1377人。二是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起草《榆林市2023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对骨干全科、临床业务骨干、乡村医生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开展村医全员轮训,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健发〔2023〕181号),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依托华医网线上培训平台和县级卫健部门,对现有2833名村医就基本公卫、基本药物、基本医疗等业务进行培训。通过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

  三、根据您提出建议三:“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补偿机制”

  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对接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起草出台《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意见》,拟要求认真落实“两个允许” 政策,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关部门制定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薪酬水平等政策的依据,并与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聘任、奖罚、薪酬挂钩。政策的出台,必将大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在紧密型医共体医院,牵头医院对派往基层医疗机构的的医疗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其原有身份、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参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薪酬不低于在牵头医院原岗位的待遇,且职称晋升及享受相关待遇优先,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

  四、根据您提出建议四:“统筹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我市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医疗机构,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每3万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8万至1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同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建改扩建纳入榆林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当中,与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沟通,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针对新建的居住小区附近预留足够的医疗机构用地,确保形成“十五分钟”医疗圈,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目前,镇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下一步将结合中省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全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持续完善并提高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提升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实现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质扩容。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韩 岗     联系电话:0912-389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