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0 16:52

  别:B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3584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会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提案》(第4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控烟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大事,也是展现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近年来,我委立足部门职责,发挥行业优势,逐步深入推进全市控烟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指引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印发《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关于推进健康榆林行动的实施意见》,2021年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健康榆林行动(2021-2030)》中专设了“控烟限酒行动”,要求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推进实施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家庭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鼓励个人戒烟,提倡无烟文化,提高公众无烟意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是夯实群众基础,确保控烟工作落地生效。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将控烟工作纳入爱卫工作、国卫巩固提升工作要点。每年531日,我市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参与,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控烟氛围。受到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欢迎、肯定;爱卫办、健康办联合印发了《榆林市控烟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控烟禁烟工作机制,有效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为控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联合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健康机关建设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联合市教育局结合健康学校建议开展无烟学校创建,联合市妇联、计生协结合健康家庭建设开展无烟家庭创建,在全市卫健康系统深入开展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同时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的控烟禁烟行动,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科普烟草危害知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大市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实行领导干部带头控烟、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营造干部带动群众、机关带动社会的控烟禁烟工作舆论氛围。

四是开展监测评估,为控烟工作提供科学支撑。依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开展15-59岁成年人吸烟率调查。据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我市成年人吸烟率为22.3%2022年为21.8%,全民吸烟率虽有所降低,但结果分析出吸烟的学生明显增多,开始吸烟的年龄越早,成年后的吸烟量越大,烟草对其身体造成的危害就越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控烟宣传引导,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健康观,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倡导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成为“不吸烟、我健康、我时尚”的一代新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为控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控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广泛宣传烟草烟雾危害,促进形成全社会无烟环境。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推行首诊问询吸烟史、健康宣教戒烟,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裸程,促进养成良好的无烟行为习惯。

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的控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健康素养提升,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逐渐深入,对控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制订出台《榆林市公共场所控烟办法》,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提供有效法制保障,并鼓励各县市区出台公共场所控烟办法,督促企业、单位出台室内全面无烟规定,为员工营造无烟工作环境,为吸烟员工戒烟提供必要帮助,逐步提高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宋耀宏    3893970(办)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