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0 16:57


  别:A

签发人:张军

榆政卫健函〔20223563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48提案的答复函

张鹏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部门协作解决医疗纠纷的提案》(第4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建立情况

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数量呈上升态势,暴力医闹虽明显减少,但上访、缠访等纠纷案件明显增加。我市于20126月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市综治办、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卫健委等单位为成员的榆林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20129月,市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全市共有有21家医疗机构购买商业医疗责任保险,其中三级公立医院5家,二级医疗机构15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保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推行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按照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置“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第三方医调委工作开展情况

榆林医调委从2017年至2022年共接待患者上门咨询服务2400多人次,电话接待来电咨询服务5800多人次;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 518 起。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并结案 432 起;其中包括调解员通过释法明理、定纷止争、沟通劝导,使患者主动撤销案件32起;经调解后医患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原谅自行达成和解的案件42起。六年多组织医疗纠纷案件专家评鉴会议221次,调解人员赴各县、区医疗机构现场组织医患双方调解会议 600 余次;在医调委就地组织医患双方调解会议840余次。经调解人员艰苦努力,耐心沟通,反复协调,最终成功调解纠纷案件并使医患双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书共计 432 起,经保险公司累计支付保险理赔金额达 3139.33 万元。第三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得到社会各方一致好评,纠纷调解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三、加大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关于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依法执业宣传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依法行医和安全行医意识。通过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为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件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严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关。三是严格落实医疗安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四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力度,突出重点,针对“职业医闹”、“非访越访”的案件予以重点打击,有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五是加强医疗机构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弘扬正能量,改进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六是建立医患沟通评价制度,推动医患关系持续改进,制定医患沟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措施,增进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疾病,正确理解健康,主动配合治疗,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起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和谐医患关系。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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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伟,电话:189922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