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3 08:29

  别:A

签发人:张 

 榆政卫健函〔2023422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68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后疫情时代心理疏导工作的提案》(第4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的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精神障碍是危害全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三年多的新冠疫情,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行为,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委积极行动,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等服务,并积极为群众提供后疫情时代的心理支持和服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涉疫心理服务工作,围绕建立健全精神心理诊疗体系、提升心理诊疗能力,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等开展了多项工作。

(一)逐步完善精神心理诊疗服务体系。

全市设置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9所(其中市级1所,县级8所),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9个,全市共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100余人,心理治疗师40余人,基本可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精神心理疾病诊疗需求。

(二)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印发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以全社会、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五类工作场所为纵线,以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危机人群、重性精神病患者和服务团队六种工作对象为横线,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成市、县、镇、村四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城乡各类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心理问题早期干预和心理咨询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 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

设置了心理援助热线400-0912-995,为公众提供线上心理咨询和疏导;通过做客媒体栏目,普及心理健康及防治知识;世界精神卫生日集中宣传与心理健康“六进”行动相结合,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科普活动,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材料,放映心理学方面的电影、开展心理健康知识问答,为不同受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心理服务。与企业、学校等合作,共建共享社会心理服务,为有心理问题不自知或者有偏激情绪出现的人员提供心理帮助,协助企业、学校等建设心理辅导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对今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及涉疫人群心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精神心理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完善精神心理疾病诊疗服务体系,加快心理治疗专业人才培养,为全市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提供专业保障。

(二)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心理服务体系,丰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内容,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提供方式,为不同受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

(三)继续丰富心理健康宣传引导内容,创新心理健康提供方式,持续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和引导,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和防治能力及心理健康素养。

感谢您对榆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3

(联系人:曹元帅,电话:0912-388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