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五批委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2-01 09:29

国卫办发202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对主要内容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规定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五批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五批委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

2024122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五批委文件的决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