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9-23 10:14

 

2014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三次会议、中省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幸福榆林做出积极贡献。年内全市常住总人口控制在35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稳步实施单独生育政策,继续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要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准确把握界限,明确认定标准和申办程序,做到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科学安排生育,保持合理生育间隔,防止出现扎堆生育。同时,为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后高龄妇女生育的新情况,各级计生服务机构要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健康咨询工作,为防范孕育安全风险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继续加强对特殊人群、特殊区域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稳定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和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年人口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完成。要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做好人口数据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项分析报告工作,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和跟踪评估,确保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坚持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目前,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偏高,尤其在个别地方出生性别比远远高出正常值。这种性别比不平衡的问题,已经影响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成效,必须得到很好地解决。在治本上,要加强宣传教育,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以及基层计生服务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生女孩家庭各项奖扶优待政策,真正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治标上,要加大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B超等医疗设备的管理,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行为。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药械市场的清查整顿。计生部门要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二胎全程服务制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出生性别比监测工作,搞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确保年内出生人口性别下降1.5个点。

三、加快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按照省级分设、市县整合、乡镇增强、村级共享的方式,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的深度融合,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孕育分娩安全风险。要认真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规范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做好免费避孕技术服务,优化查环、查孕服务,提高节育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努力将计划外怀孕降到最低程度,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要加强妇女健康管理,稳步推进第四周期母亲健康工程,完善查、治、防三为一体的服务机制,促进妇女常见病早诊早治,不断提高检查和治疗质量,检查率要达到40%以上。继续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孕前筛查覆盖面,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加强协作配合,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强与流出地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和沟通,全面落实流入地工作责任,确保市内流动人口实现无缝对接。要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加强服务,绝不能使流动人口成为计划生育的管理盲区,重点做好集贸市场、工业园区以及城中村、城郊村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户籍地管到看不到、现居住地看到管不到的问题。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工作,教育、城建、卫生、人事等相关部门,要在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奖励优待、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改善计生家庭民生。严格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强以政府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投入体系建设,提标扩面,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解决计生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不断完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优惠政策。要把计划生育家庭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总体规划,落实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养老保障等方面的补助政策。要认真做好社会普惠政策和计生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启动实施计生家庭带帽扶贫计划,帮扶更多的计生家庭脱贫致富。要借鉴定边县白泥井镇计生家庭创业工作经验,形成规模,扩大帮扶覆盖面,不断提升计生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一证通应用水平。要不断加强三网一库五级平台建设,强化人口基础数据管理,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提高数据库质量。公安、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新生儿出生、新婚对象、新入户人员与全员人口数据库的数据更换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实行按月反馈制度,实行人口信息定期反馈制度,实现部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要进一步提高一证通系统应用水平,构建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导向的综合服务机制。要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建设工作,增设信息动态窗口,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实行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目标责任三条线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实行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生育政策调整后人口发展目标总体可控。今年,要把违法生育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违法生育、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导致人口失控、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没有完成的,或者在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计划生育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绝不心慈手软。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计生证件办理随申请、随审查、随办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要按照双万培训计划,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年内将适时举办县乡计生局长(主任)和各级计生干部业务培训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创建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