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失效)

发布日期:2015-06-17 09:53

 

 

榆政人口计生领发[20152 

 

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确保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市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依法依纪,做好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积极配合属地人口计生部门扎实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序实施,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三查服务等各项工作,依法查处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凡本部门或所辖单位的干部职工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统筹协调,构建齐抓共治人口计生工作局面。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自觉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奖扶和优先优惠政策,着力提高计生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出生缺陷,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领导,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一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要对照目标任务书要求,一条一条定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督查。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