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2008年度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9-01-12 19:48

                                       文章来源:省人口计生委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2008年,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意见》要求,把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作为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统筹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经省人口计生委验收评估,决定授予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道东大村等108个村“2008年度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示范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立足新起点,落实新举措,探索新经验,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利益导向政策,规范管理服务制度,建立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08年度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