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计生委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04-29 21:35

文章来源:发展规划处  

陕人口发〔20093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确保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自觉性

  实行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是统筹解决贫困地区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贫困地区,单纯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不可能搞好计划生育,也不可能改变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忽视人口发展问题,就扶贫抓扶贫,也不可能有效、稳定地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和社会发展问题。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1997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计生委、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1997]37号)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做了大量工作,创造和积累了不少经验。通过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得到了遏制,有效地提高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但是,从全省工作实际来看,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在个别地方还未得到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覆盖面窄、标准低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自觉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建立和完善两结合利益导向机制,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部门要坚持把计划生育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基本措施。建立健全两结合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在扶贫开发中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通过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度降低违法生育率,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扶贫资金计划安排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省上每年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对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的贫困县(市、区),在扶贫资金计划安排时优先安排并给予适当增加;对出生政策符合率90%以下,出生统计准确率在95%以下的县(市、区),扶贫资金计划安排时给予扣减。

  

(二)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人口计生工作搞得好的地方给予政策优惠。

  1、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的性质、使用途径、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及扶贫贷款时,要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

  2、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的立项、资金安排上,要优先安排和扶助计划生育贫困户。

  3、在安排千村扶贫人口搬迁工程时,要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和双女贫困户搬迁。

  4、在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等扶贫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时,以及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安排时,要优先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搞得好的县、乡、村及家庭。

  

(三)村计划生育干部参与千村互助资金发放。按照千村互助资金发放程序,把计划生育管理和帮扶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优先为计划生育贫困户提供资金和技术培训。凡违反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不能使用互助扶贫贴息资金,也不能享受有关的扶贫优惠政策。

  

(四)在对贫困县工作评价中,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凡突破年度人口计划,出生政策符合率不足9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低于规定标准70%的,不得评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三、加强领导,促进扶贫开发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

  贫困地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将两结合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扶贫工作责任制。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有扶贫开发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坚持扶贫开发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人口计生部门要制定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扶贫开发部门要统筹安排好扶贫资金、项目,督促、检查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同扶贫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衔接,认真贯彻执行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各项政策措施。

  

省人口计生委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对各市区两结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各地要加强两结合工作的检查、考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两结合工作取得实效。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