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1-05 16:49
陕人口发〔2011〕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2010年,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意见》,把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作为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
载体,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强化村级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规范
村民自治,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管理,促进了村级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经各
市、县认真验收,省人口计生委综合评估,决定授予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向阳沟村等108个村
“2010年度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示范村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再添措施,全民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
神,结合新农村建设,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发挥家庭和村级功能,建立
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一一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