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1-21 11:06
陕人口办发〔2011〕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了提高全省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水平,推进行风建设,省人口计生委将于3月份对申报的2010年度“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标兵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市(区)按照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口
发[2009]115号)要求,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标兵单位”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推荐,各设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申报,省人口计生委评估验收。申报的“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标兵
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表,并上报单行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由各设区市人口计生部门于2
月22日前统一报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联系人:党建平 电话:029-87294626 13991908008)。
附件:1、人民群众满意乡镇计生服务站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