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6-03 10:33

 

                      陕人口发〔20113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9号),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人口计生干部思想道德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把廉政制度落实到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及各个环节,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控;有利于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全面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有利于以廉促政,促进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水平,提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重点抓好要害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腐败风险,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要在201110月底前完成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流程图的任务,汇编成基本覆盖全系统各项业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20126月底前,基本建立起人口计生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2012年底,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口计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注重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突出岗位廉政教育,切实把风险点的查找、防范措施的制定作为学习教育的过程。

  ——预防为主。树立主动预防、提前防控的意识,推进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科学配置权力,合理设定程序,前移监督关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突出重点。以防控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过程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为重点,对象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管理人财物的工作岗位为重点。

  ——务求实效。从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特点出发,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讲求实效,务实操作。

  

  三、主要内容

  

  1、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类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诱因,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和工作职责,深入排查干部思想道德风险、单位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各市人口计生委应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机关内设机构履行工作职责及业务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及服务机构应重点查找在出生人口统计和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对象资格审查确认,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避孕药具发放,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以及办理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认真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单位风险,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和流程图,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3、加强动态监控和检查考核。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制度,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4、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操作规程。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2、狠抓落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密切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调动广大人口计生干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积极性,动员全体干部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把视野、触角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化解风险的措施得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教育制度监督就落实到哪里,确保每一个岗位上的干部都受到相应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教育。

  

  3、强化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完成。请各市人口计生委(局)于201110月底前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和汇编的工作手册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 党建平 联系电话: 029—87294626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