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09-13 16:32

 

 

                 陕人口发〔2011〕5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省

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和“下评上”活动(以

下简称“三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议目的
  
  通过开展“三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改

进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省人口计生整体

工作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以下简称“双

评”活动)。在农村的县、镇主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的区、街道(社

区)主要开展“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内容包括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

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优惠政策兑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
  
  (二)“下评上”活动的范围和内容:镇、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市人口计生委机关

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县(市、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对省人口计生委领导班

子、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
  
  
三、评议方法
  
  本次评议采取问卷调查和网上评议的方式进行,由育龄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大网

民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情况分别进行综合评价。
  
  (一)制定、发放评议问卷。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行风评议调查内容,提供样表,各市区

从陕西人口网下载统一印制,对计划生育服务对象按照评议类别发放评议问卷,进行问卷调查。

可采取现场发放或上门等方式、无记名填写回收的办法。
  
  (二)评议问卷的数量和要求。发放数量由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视实际情

况确定,但要确保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5‰,流动人口参加评议人数须占当地流

入人口总数的2%,其中已婚育龄妇女数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60%;有效问卷回收率在95%以

上。
  
  (三)“下评上”活动,主要组织好本级及所辖县(市、区)、镇人口计生局(办)开展评

议,参评人数须达到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的60%以上。
  
  (四)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除发放调查表外,还可利用陕

西人口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人口问题献策计生事业》栏目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

见建议。在省、市、县三级人口计生网站设置民主评议行风互动栏目,及时公布评议内容和结

果,做好公众与同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互动交流,广泛征求网民对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

见建议。
  
  (五)各市(区)人口计生委(局)负责本辖区评议情况的汇总分析、意见反馈和上报工

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评议

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评议活动从2011年9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上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实施阶段(2011年9月7日-9月20日)。制订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做好培训工

作,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9月21日-9月30日)。各地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三

评”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分析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0月1日-20日)。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人口计生部门将“三

评”活动工作总结(重点为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和结果)和有关数据汇总情况报

省人口计生委。(联系人:党建平 029-87294626 电子邮箱:jswjcs189@sohu.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三评”活动是推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口计

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三评”工作作为改进和提升人口计生

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推

进,促进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注重实效。在“三评”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征求各级干部、职工和

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原样上报。严禁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对

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规范执

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各级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对群众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查。在评议活动中,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采取查看资

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评议活动开展情况。
  
  附:1、“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统计表
      2、“请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统计表
      3、省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机关和直属单位“下评上”活动评议问卷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