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1-10-25 17:14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问题,是全市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转折期。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市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生态名市战略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以及广大计生干部的不懈努力下,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39.17万,年均人口出生率在11‰以内,自然增长率在6‰以下,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十一五期间确立的人口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二是利益导向机制日趋完善。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子女保健费,计生家庭、养老保险、合作医疗费,放弃二孩生育奖励,绝育手术补助等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家庭优先享受了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稳步推进、新型生育文化蔚然成风、群众婚育观念明显转变。四是依法管理步入轨道。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五是信息化建设富有成效。全市4个县区实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县12个县区被省上命名为信息化甲级县,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库基本建立,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的格局基本形成。六是技术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改建、扩建县级计生服务站9个,乡级计生服务站49个,县乡两级服务站硬件设施明显改善,为33.2万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免费健康检查。七是创优工作成效显著。榆阳4个县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神木9个县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人口形势

十二五期间,受人口增长惯性和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到来的影响,我市将逐步进入总人口、流动人口、劳动力人口和老年人口四大高峰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一是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未来五年,由于新《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的微调,符合生育二孩对象总量增加,加之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市每年出生的6万多人已陆续进入婚育期,生育期人群相互叠加,出生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二是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群众受 重男轻女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给社会稳定、人口安全埋下隐患。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10%以上,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加剧。三是流动人口持续增加。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了城镇,给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严重挑战。四是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匮乏,人员结构不合理、服务水平不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突出。五是部分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弱化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部门配合不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尚未形成。六是农村贫困山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和医疗保健条件差,育龄妇女生殖系统疾病患病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行综合改革,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小康榆林、和谐榆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到2015年末常住总人口控制在352万以内;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结构明显改善,人口分布趋于合理;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全市8个县区分别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和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县(区)标准,12个县区基本达到信息化项目县(区)标准。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强化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形成服务环境标准化、计生队伍职业化、政策推动一元化、城乡服务一体化、优质服务规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制度建设系统化、部门配合自觉化、计生管理信息化的新机制。

十二五期间年度人口发展规划

年度

常住总人口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2011

342

11.6

6.5

2012

344

12

7

2013

347

12.5

7.5

2014

349

12.3

7.3

2015

352

12

7

四、指导原则

未来五年我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相适应原则。积极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把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出台有利于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配套政策。

——坚持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原则。加强经济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协调县区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完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协调机制

——坚持依法管理,落实生育政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现行生育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综合改革的重点、方向,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不断丰富创新体制机制的内涵。

——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积极开展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计生家庭创业工程,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帮助计生家庭勤劳致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利益驱动,整体推进原则。大力实施优先、优惠、扶持、奖励、保障等措施,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

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舆论导向、利益驱动、信息共享、村(居)民自治的体制机制进程。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协调各级相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口与计生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将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大局,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医疗卫生改革等相关政策,要与计生法规、政策相衔接,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12个县区基本建立起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二)拓展宣传教育模式,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宣传工作思路,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社会化、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加强基本国情、计生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市、县区电视台、人口网站开设人口专题网上人口学校专家讲座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打造开放、互动网络宣传教育平台;县乡要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电子屏、雕塑、橱窗立体宣传作用,建设生育文化街(路)、文化广场(大院)、温馨小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宣传活动,倡导婴幼儿早期教育,小学开设人口国情教育、中学以上学校开设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党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课程,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氛围,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自觉性。2015年,全市宣传品入户率和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婚育观念明显转变。

(三)强化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依法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决定,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检查制度,认真查处以罚代处、乱收费、乱罚款,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建立以计生行政管理为主、法院强制征收为辅的征收机制,打造公平计生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村(居)自治章程、村规公约,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实现村(居)民自治;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畅通法律救助渠道,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开设维权热线和信访电子信箱,开展农民姐妹评计生活动,倾听民意、接受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造阳光计生;加强信访工作,有效遏制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力争到十二五末,乡镇普遍建立政策咨询、政策兑现、办理证件等一厅式服务,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基本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优先、优惠、扶持、奖励、保障体系,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扶贫贷款、集体林权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惠民政策时,对计生家庭予以优先、优惠和扶持;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通过项目选择、技术培训、资金扶持、产品销售等措施,帮助计生家庭脱贫致富。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在农村两户相对集中的乡镇建立养老公寓。认真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逐步提高奖励标准,建立 一卡式直通车发放渠道。到十二五末,全市优惠政策兑现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和老有所养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五)强化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环境优美、功能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对县、乡服务站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改善服务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职能。依据技术服务需求,完善定点分娩、健康检查、婚前检查、孕前优生筛查室功能;结合人口流动、分布特点,在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地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满足城乡育龄群众的技术服务、生殖健康需求;搭建县乡服务机构信息互动平台,实现育龄人群健康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实施母亲健康工程,每两年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者给予必要的治疗;全面启动优生促进工程,在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基础上,县区服务站要认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筛查,乡服务站要做好婚前教育、叶酸制剂发放、优生咨询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节育措施,提高避孕措施有效率,有效降低意外妊娠,提高育龄妇女健康水平。到十二五末,全市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人口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环境。采取政策扶持、资金倾斜等措施,给女孩创造教育、就业、晋级等成长、发展空间,提高女孩及家庭的社会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对计生、卫生等医疗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管理,完善经常性监督机制,规范终止妊娠审批制度,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二胎生育只给一次生育机会等措施,建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举报奖励制度,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合办案、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严肃查处溺弃女婴、残害婴儿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解决性别比失调问题。到2015年末,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建立一盘棋工作格局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夯实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保障、城建、民政等部门责任,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力。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宣传、服务,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专门服务机构,配备计生协管员,并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服务、双向考核机制;充分利用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库,完善流动人口相关信息通报制度,实现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在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中,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到十二五末,全市流动人口办证率、持证率、验证率达90%,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与服务新机制。

(八)搭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要建立以两网一库四级平台为基本框架的信息支撑体系。依托省、市电子政务主干传输网和榆林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构建连接省、市、县、乡四级计生信息网络、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计生与其它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完善和维护全员人口数据库,开展人口结构分析、人口预测和前瞻性工作研究,规范乡村两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工作;建设覆盖市、县计生部门的视频会议、远程视频培训信息系统,搭建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部门宣传、培训、交流为一体的可视立体信息平台;健全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市、县(区)计生部门要成立人口发展信息中心,规范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市县两级维护工作机房,配备必要的网络安全及计算机设备;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应用进程,实现无纸化办公,将文稿起草、审核、审签、会签、签发、发文及归档等,全面实行网络化运行,实现市、县两级文电、信息、督查、会务等主要办公业务的网络化、数字化;全面搭建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开通网上办公服务窗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申请、咨询、投诉。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形成一体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宣传、管理、服务、考核信息化应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系统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统筹安排。把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协调到位。建立人口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体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坚持实行任期考核、离任审核、一票否决制度,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提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比例,县区以上各级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12.84%到位,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待遇各项经费的全面落实;建立多渠道筹资体制,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引导企业、家庭、个人对计生事业的支助。市、县要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建立资金审计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安全、合理、高效运转。到2015年,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48元以上,满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基本需要。

(三)打造职业化队伍。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化进程。未来五年,要争取人员编制,把大、中专院校毕业人员,择优录用到计生岗位,壮大行政管理、技术服务队伍,保计生机构、队伍稳定,满足计生事业需求。建立激励机制,规范用人制度,提高干部待遇,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人口计生部门;县乡服务站实行全员竞聘、以岗定人、绩效挂钩、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技术队伍结构;全面推进三千人才工程,建立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定期到上级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单位学习进修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的终身教育网络;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职业化计生干部队伍。

(四)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将人口控制指标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不断创新完善考核评估方法,从落实工作责任、发挥工作导向、减轻基层负担的前提出发,简化程序、减少次数、精简指标,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正确运用考评机制,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五)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是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保障措施。十二五期间,重点启动四个项目工程:一是建设市级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大楼,以满足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相关知识培训需求。二是加强计生服务阵地建设,按照省上标准新建30个乡镇中心服务示范站,榆阳、神木等八个县区按照人口规模,新建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中心;三是每县区建立一所集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计划生育养老公寓;四是建立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基金,采取市上投一点、县区补一点、社会筹一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计生家庭户的创业,加快计生户少生快富奔小康进程。

七、十二五时期重点工程项目

(一)基本建设类

1、市级计划生育养老公寓

具体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推进社会化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