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1-30 16:3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了深化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省自2010年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两年来,各地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00号)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能,完善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着力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加快构建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等机制,促进人口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探索了不同改革发展的模式。

 

      根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口领发[2010]1号)精神,在各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严格验收。经综合评估研究决定:授予高陵县、凤县、永寿县、王益区、韩城市、安塞县、榆阳区、南郑县、石泉县、洛南县、杨陵区等11个县(市、区)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荣誉称号,各奖励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县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扩职、转型、克难、创新的要求,不断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方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陕西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