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预算文本(失效)

发布日期:2013-08-02 15:41

 

一、基本情况

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成立于1983年。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和法规,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7人,内设6个科室,即政秘科、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发展规划科、基层技术科和干部职工科。局机关下属5个单位,即市流动办、市指导所、市抽样调查队、市人口信息中心和市药具站。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   

2、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稳定低生育水平。   

3、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4、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6、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节育措施落实、节育技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等工作。

7、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婚育文化促进会的业务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对县区或乡镇党政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拟提升职务、晋升职称、评先树模的各类对象进行计划生育审查。

11、负责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二胎指标的审批。

12、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控制在348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

三、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1、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成立于1983年,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35人,其中领导职数1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固定资产为363万元。

2、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成立于1985年,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1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固定资产为35.76万元。

3、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其中领导职数1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固定资产为53.49万元。

4、市人口发展信息中心成立于2011年,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其中领导职数1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固定资产为18.47万元。

5、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队成立于2011年,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2人,其中领导职数1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截止目前,固定资产为10.50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按照“编内按实有、超编按编制”的原则核定,具体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据实编制。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市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的开支项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补贴标准据实编制。

(四)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类别、项目属性、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概况、立项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5.4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21.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77万元,项目支出10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