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04 11:05
榆政人口计生发[2015]34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榆林市人口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25日
榆林市人口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市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卫办发[2015]18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口计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决定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9月20日,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切实整改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人口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郭应正任组长,副局长曹巨福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组织专项工作,刘志宇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协调。
三、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门诊楼、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场所;
2、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藏室、实验室、药房、药库;
3、氧气瓶存放库房、放射源存放场所;
4、供电供水供热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等设施设备。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是否开展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按要求放置疏散指标标识;
5、是否按照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6、是否按照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
7、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压力容器、设备是否年检,是否带病运行;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技术标准;
9、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8日前)。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部署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部署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6月29日至9月10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对消防安全隐患做好登记、整改、反馈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至10月13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按全市人口系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市人口计生局将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客服侥幸和麻痹松懈思想,立即组织开展本次行动。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排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实负起责任,逐级明确职责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自查自纠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各单位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参考。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联络人,每月20日前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负责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统计表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
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姓 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电 话
刘志宇 男 科员 榆林市人口计生局 3893301
行业部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填报日期:2015年6月25日
所在地
序号
单位名称
场所类别
整改火灾隐患数(处)
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拆除低于A级防火等级彩钢板建筑面积(㎡)
拆除低于A级防火等级的彩钢板面积(㎡)
是否为行业部门挂牌督办单位
榆林市
榆阳区
1
榆林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
医疗机构
无
有
无
无
否
审核领导:曹巨福 填报人:刘志宇 联系电话:389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