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规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索引号:006624发布时间:2008-07-16 07:21:20浏览次数:3717
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的规范管理与优质服务,近期,府谷县计生局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事宜做出如下决定:凡18至49周岁外出育龄人口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中心户长签字登记→村、社区居委会签注意见→与村、社区居委会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签注意见的申请书、近期免冠照片、计生相关证件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加盖钢印办理《婚育证明》。乡镇计生办在办证时必须统一编号,造册登记,登记花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按月报送县流动办备案
府谷县计生服务站 张 英 张伏霖